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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2 | 最近登入:10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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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露天拍賣,跟一位賣家購買了兩雙鞋子, 一雙不好看一雙尺寸不合,決定退貨。 而賣家的退款金額是: 原本金額-原本金額×0.05(管消費)-60(郵寄超商費用)=退款金額。 也上網查過法條,讓自己可以有該有的保障, 也跟賣家溝通了兩三天才決定全額退費給我, 可是當我把物品退回後,拍了郵寄運費給賣家後,我卻被賣家檢舉 棄標投訴, 但是賣家連退費通知都還沒通知我退費了, 他也封鎖我不讓我聯絡他,這樣我要怎麼處理呢? 到消保官投訴有用嗎? 要怎麼檢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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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