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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we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2-02 | 最近登入:104-22-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各位大律師您好: 土木技師公會有派員至府上初勘,技師認為需將下列兩項目做更改 1.系爭建物(原告住家)之漏水,是否因頂樓維護不當所造成? 2.系爭建物(原告住家)之漏水現象,是否為頂樓連接各戶之水管所造成? 更改為: 1.系爭建物(原告住家)之已完工屋頂防水整修工程費用鑑估 不知該如何撰寫書面呈遞至法院,還有勞各位律師不吝嗇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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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