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26-11 | 最近登入:100-26-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之前與朋友合夥頂一家店面做生意,租屋承租人是我.連帶保證人是朋友,因我想退夥想把租屋承租人改為朋友,但房東不願意並且要沒收3個月壓金,一氣之下.壓金我不要了,但是承租人是我的名義下往後是否有法律上責任(租約中有提到未經屋主同意不得私自將房屋租賃或出借.轉租.頂讓.與變相方法使用)既然租屋契約中有提到這一點.而我又沒使用租屋處,房東又不解約.事後房東是否應該負責承擔後果…… 備註:朋友想繼續做下去.....  
瀏覽:1617
日期:10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