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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5-03 | 最近登入:10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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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律師:
某人與我在口頭及訊息上有【保本協議】的投資約定後,
簽立了本票給我,
結果現在投資失利,
對方不甘自己也損失不想承擔本票,
說到時也去跟法官辯解,
請問她簽給我的本票金額是否還能成立?
他若提「債權關係不存在」是否能成功?
謝謝!!
瀏覽:515
日期:10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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