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j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03 | 最近登入:104-09-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的同事甲先生現在有一個幸福和樂的家庭,有一子。
在此之前,甲先生結過一次婚,離婚時將女兒的監護權給前妻。之後失聯十多年沒有對方消息。
上個月甲先生和二十多歲的女兒聯繫上了,知道女兒正在談離婚,但對她的交友及財務狀況都不了解。女兒希望離婚後可以將戶口放在生父甲先生這裡。
請問:
(一)法律上可行嗎?需經配偶同意嗎?在戶口名簿上身分是長女嗎?
(二)會不會有任何損害現任妻兒利益的可能性?
煩請律師解說,謝謝!
瀏覽:476
日期:104-03-12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