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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EK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3-03 | 最近登入:104-26-03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基本上還是要由您提供相關事證以利偵查機關偵查,建議還是找找看有無其他人可協助作證。   您的意思是只要我提出哪怕是很薄弱的證據,偵察機關就有初步的偵查方向,就會幫我找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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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6
律師您好!請教您問題!       前些日子,在公司的走廊上遇到平常相處的不太好的同事,他也注意到我了,就罵我三字經候後快速離去,我想告他公然侮辱或公然誹謗,但是事發突然我來不及錄音,走廊上有其他同是經過,但都不認識的,要叫他們作証恐怕很難,如果直接到警局報案或地檢署按鈴申告,警方或檢察官會幫我蒐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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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