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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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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律師  當私底下有幫助朋友A配合旅遊業以刷卡方式讓A可以用我的信用卡消費(A是說要以信用卡方式付款以利他旅遊業金額可以周轉,有賺的錢可以當我的佣金)這些無白紙黑字及錄影存證. 如果不想與A配合的時候當他留下的債務只能自己償還嗎?還是可以告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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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