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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7-03 | 最近登入:104-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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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想請問 有個朋友甲因簽賭輸了還不出錢來,所以欠了對方乙錢 但過程大多都是以LINE在聯繫,所以內容有提到乙在跟甲要錢還有總金額 甲都以在忙或約別的時間做藉口,乙也都讓甲自己講時間要處理 但到了甲說的日期人就找不到了,手機都不接 避不見面 去甲給的地址按門鈴也都沒人回應, 乙有傳簡訊告知甲要還錢內容是說要甲出面處理事情,出面如果有困難都好講,但如果要繼續躲就要躲好,並有請朋友幫忙找,被找到會不會怎樣不知道等等的… 乙從臉書po甲的照片希望能透過朋友聯繫到甲方,卻被甲回簡訊要告乙侵犯和恐嚇  甲回簡訊的過程卻沒提到要處理錢的事只說要告甲侵犯恐嚇而已 隔幾天乙就傳簡訊給甲說準備要上法院等等 甲回乙說那天原本說的日期有事擔誤到 1想請教甲方定要還錢的日期到了,甲有事擔誤卻沒任何告知乙,乙打電話給甲也都不接隔了幾天才說,那甲所說的有事擔誤到可成立他期限到了沒還錢的事實嗎? 2以上的簡訊內容算對甲有恐嚇嗎? 3乙在臉書po甲照片找人,在甲提出要去報警的時候,乙就把照片給刪了,這樣會構成侵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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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