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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1-04 | 最近登入:104-17-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您好:就在剛剛我被前男友毆打了頭部與臉部還有狂踹身體 , 但目前我與小孩寄居住在前男友家 , 暫居快兩個月有 , 因發生了一些事所以暫時居住 , 就在方才因為小孩的教育方面出了點意見 , 男方一不高興就當孩子的面對我拳打腳踢 , 我想報警卻被對方母親恐嚇說如果我報警就要把我趕出去 , 我很害怕 , 但我又不想隱忍 , 可是我完全不知道怎麼辦 ! 我和小孩子真的很害怕 , 但是我們又無處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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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7
律師您好:本人我在2015年的今天也就是4月16日收到了來自法院的簡易判決內容如下:上列被告(本人我)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被告經本院訊問後自白犯罪,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何XX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仟元折算壹日 !事情的經過就是 , 我於2013年的4月向胡姓房東承租房子 , 然後分租給不認識的人 , 之後與分租人熟捻後將租金轉交由他們代繳 , 並連他們的部分一起 , 但之後卻時常收到來自房東的電話 , 說: 並無收到租金的款項 , 然後我將此事轉達給同分租人告知說必須盡快支付 , 但是否有後續下文我不得而知 , 爾後開始 , 時常房東斷水斷電 , 因不堪其擾 , 使而在未告知情況下搬走 , 而分租人乃有居住之實 , 但我並未告知房東說我已搬離該租屋處 ,而在我搬離沒多久 , 分租人也已搬走 , 在經過一年多後的2015年2月過完年後 , 才知我已被告 , 且因沒收到傳票所以已被通緝 , 理由是我皆未繳納租金 , 但因我無法證明 , 且因與同租人不熟 , 也無個人資料 , 所以無法請他們到場了解為何事情的經過是如此 , 以上 , 目前已開庭完畢結案 ,因承租人是我 , 所以我有義務解決此事也接受 ,而民事部分已和解 , 和解金為12萬元正 , 但因房東說我有毀損房內物品 , 但我都沒看到任何作為物證的照片(純粹抱怨為何要我賠償如此貴) , 經過這一番的廢話 , 其實我想問的是 , 因為我是累犯(傷害罪) , 我想請問我可以申請易科罰金分期嗎? 亦或者是我可以聲請勞動服務呢? 因為我有小孩 ,沒有家人可支援幫忙 , 所以我想聲請勞動服務是否可行?  該如何聲請? 如無法申請我是否可聲請易科罰金分期呢?  我實在沒什麼錢可以在賠給房東之後還有多餘的錢可以繳納罰金 , 且孩子需要我的陪伴 !  希望法官能給於實質的建議 , 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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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