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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蓮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7-04 | 最近登入:104-07-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各位律師您好 日前在網站看到跑腿公司PO文急缺代排隊人員 PO文內容:  現在排隊-4/1 時薪130 補充PO文內容:PO時間為30日晚間8點,所以3/30日晚間8點-4/1日,約35小時,代排工作為入學申請。 事後仲介公司給我承接的時間為3/31日早上7點-4/1日早上7點,但因31日早上10點學校突發改變方式,買當下領取號碼牌就可先行離開,對於此突發狀況仲介也錯所不及,而工讀也被迫提早收班。 我的疑問 1.仲介公司在PO時未標明清楚「工作時間可能會以當天情況而定的事宜」,請問薪資上是否有出入性爭議? 2.幫代跑腿仲介公司是否在台灣以維合法營利公司??有否涉及勞健保權益問題? 3.對於仲介公司PO文內容,是否有違反勞基法長工時薪資制度呢? 期待律師回復,好讓以後能在打工上多些了解保障自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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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