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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7-04 | 最近登入:104-19-04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如果說真的被移送的話 你就拿出和解書且表示願意原諒 誤會一場 這樣子就算開偵查庭 也有蠻大的機會是不起訴的 就算是緩起訴 只要緩起訴期過了 他也不會有記錄的 和解的部份我不太懂 反正你們講好就好 他如果簽字和解不付款 那他也要負法律上的責任 好像可以強迫他一定要付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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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9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說 犯罪的時候 未滿18歲(差5個月) 但是被起訴的時候 滿18歲 是用一般的法律判 還是用少年法? 應該是詐欺罪或妨害電腦使用罪或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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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08
那我還想請問一下 如果被判有罪 前科的部分 也是5年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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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08
大約在去年的 5 6 月分左右 我玩一款遊戲 想買帳號 但是身上那個時候沒有那麼多錢所以就請在網路上認識很久的朋友先幫我墊所以交易的部分都是他在跟另一位玩家談我都沒接觸賣家 我和那個朋友說以後慢慢給他錢他們談好要分期付款先付了第一期的1000元(85上有交易紀錄和證明)他就先用85把帳號密碼移交給我朋友 我朋友再移交給我然後我拿到就玩了 因為交易是交給我朋友處理 所以我也沒去多管反正慢慢再給我朋友錢就好(我朋友自己說的)然後第二個月的時候 我那個朋友騎車被別人撞手斷掉 所以和賣家說可能要晚個一兩個月給賣家錢賣家就說不用給了 算了 給我們玩了 我朋友這樣跟我說 然後我那時候不玩那個遊戲 大概在7月的時候就把那個帳號賣掉了隔了大概9個月吧 今年3月的時候 我就收到簡訊說最後一手買家帳密被改(中間轉了很多手) 要我們再找前一個賣家拿回帳密 我們也找到了 把別人帳密改回去的是最開始賣我朋友的那個人 我們也把帳密拿回給那個人 他說東西有被賣掉 然後有去警局報案了 接下來 賣我們的那個人 說我和我朋友當時錢沒繳清 打死不認說他當時有說要送我們玩 還說當初我朋友手斷掉是騙人的說他只是用正當程序把帳號拿回去 但是都隔了九個月了 而因為當初我朋友和賣家是用電話聯絡的 所以根本不可能會有他說要送我們的紀錄這就是很麻煩的地方我想請問一下我的部分有可能會被告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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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