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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1-04 | 最近登入:104-11-04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各位好,前幾天在網路上玩遊戲,因想法不同遭一名網友不斷謾罵與指責,一開始我選擇沉默,後來還是回出一句太嘴了(有多嘴之意),且有第3者看見,然後我就下線了,回應的那句這樣會被對方當作毀謗、侮辱來處理嗎?因為我有想到之前新聞報導訟棍的事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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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太嘴了,因為對象未能特定,且未達名譽之侵害,故而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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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1
對不起,我敘述不太詳細,我們遊戲有暱稱,但每位玩家也是有各自的位置去玩例如1號2號3號...最多到8號,那位罵我的玩家位於8號,故我有說出8p(8player)但沒說出暱稱,這樣是否就有構成特定對象,而成名譽侵害?我比較好奇,多嘴也能構成案件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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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