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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hao-Ya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04 | 最近登入:10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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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因年事已高,十幾年前已將名下大部分的財產分配贈與完成, 但名下仍有一大一小兩筆土地留做養老之用,而二、三年前,祖父因不良於行,所以打算變賣其中一筆土地,以變賣所得的資金,來聘請外籍看護。 因親威壓力緣故,祖父直接將市價較高的那筆土地出售給一位與祖父較為親近的堂姐,且其中詳細的交易過程,完全沒有透露給與我父親,而現在傳出之前變賣所得的資金已經快使用告罄了,要再變賣剩下的另一筆的土地了。 我父親覺得奇怪,在追查之下,才發現當初市價較高的那筆土地竟已不到市價一半的價格變賣給堂姐,想請問當初那筆土地的買賣有其效力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追討堂姐所獲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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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