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呆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04 | 最近登入:104-14-04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想請問一下,警察或刑警有沒有告知違法、制止犯罪的義務??
瀏覽:464
日期:104-04-14
此篇分類錯誤
瀏覽:367
日期:104-04-12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臉書非公開社團販賣了5瓶 使用過的 30ml馬來西亞油。 這5瓶馬來油來源是在日前向社團內其他社員以2000元+60元運費 購買。警方未表明身分跑來向我以2000元購買(一來一往並無獲利)。 購買後表明身分且帶至警局做筆錄。 警方說會送去檢驗是否含有尼古丁成分。 若有會違反藥事法,可是我並不知這5瓶馬來油裡面含有尼古丁成分。瓶身也沒印出關於尼古丁的成分,上一位賣家也沒說是否含有尼古丁。 我並無前科,也沒有其他販賣紀錄。唯一一次就是這次將物品販售給警方,警方送去化驗。 想請問這樣是否真的有違反藥事法,如真的違法,可能會有甚麼樣的刑責?
瀏覽:774
日期:10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