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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aso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3-04 | 最近登入:104-14-05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跟建商買了一塊土地,已經付了尾款跟過戶. 土地買賣合約上面有寫賣方應該在買方付尾款之前清理地上物. 原本地界線旁是用30~50公分的擋土牆圍起來,可是經過重新鑑界後, 擋土牆並不是在地界線旁邊.擋土牆離地界線約有1~1.5公尺. 也就是說擋土牆變成了這塊土地的地上物,買方要求賣方拆除擋土牆(地上物),但是賣方卻要買方支付拆除費用.合約上明明是寫賣方要清理地上物,最後賣方卻要求買方要 支付清理費用,請問這合理嗎?該尋求怎樣的管道申訴?  請幫忙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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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曹律師回答,我先跟建商反應,如果建商硬要買方付清理費那就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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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13
回覆 家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有提到 律師們的初步答覆看起來對住戶是比較沒有優勢,下連結是其它相關案件 http://home.url.com.tw/?func=forumbody&f_no=122535&cat_en=realestate_mid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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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7
 建商詐收價金方式:1. 在買賣合約上,將土地及建物面積,先減少2~3%後,填入合約完成簽約。2. 最後登記完交屋時,客戶「必然」要多付2~3%的土地及建坪找補款。問題點:上述看來好像有問題,又不知問題在哪兒對吧?1. 通常在透天「取得建照」預售時,土地多已「分割」完畢,一社區的基地像切豆腐一樣,1人1塊。分割好的土地是有「地號」,有「確定面積」的,因此簽約時,應填入你買的那塊豆腐的土地謄本或權狀上的地號與面積。2. 大樓的建坪因公設多,房子蓋\好後,面積8成會有增減,但透天很單純,自己框一框也知道面積多少,再不然建照上也有寫總面積,自己加一加也行。過程簡介:1. 小明於102年1月1日在鹿港看到一排正在蓋\的透天,很高興去看完,以1000萬簽約買了。1年後建商說已將土地,房子登記給小明完畢,要交屋了。2. 建商把結帳單給小明看,除了正常的水電,代書費等等,另有因為登記完,土地面積多3%了,建物面積也多了3%,按合約,小明最多「只需」付2%,因此小明很開心地付了2%的錢錢(共20萬),還開心以為建商還多登記了1%給他,想想有賺到的FU!3. PS: 有些建商以此方式,得了便宜還賣乖,讓買方多付了錢,還自以為賺到了,甚至找補的錢還打折給買方,讓買方交屋交得更爽快!4. 後來大明知道小明交屋了,幫他看資料時,覺得怪怪的。一般透天厝是獨門獨戶的,土地是切好一塊塊的,照說分割後的土地,面積一般不會變動。因此去調土地異動索引謄本,發現小明那塊地,自101年7月1日分割後就沒變動面積過。比對合約上寫的土地面積是97.07㎡,但權狀上卻是100㎡,,且買賣合約的建照影本上,基地面積也是100㎡。意即小明在簽約時的面積就是確定為100㎡,但建商卻惡意寫成97.07㎡,少了3%,未來小明勢必要多補2%的錢錢!PS 因為一般老百姓,誰懂得去看這些東西啊!!!!5. 建物坪數也是一樣,在小明的合約上有「建照」影本,上面即有面積,雖然地政登記與建築師計算有「建築外皮」的差異,但仍可作為計算依據。6. 大明找到當時辦過戶的代書,質問他為何簽約沒按謄本面積去簽? 代書說,是建商要他以建商提供的面積簽的!「即以不實面積簽約」(代書違反地政士法,但也是受建商脅迫,一個是甲方,一個是乙方,相信各位朋友,若有是乙方的,一定也能體會)7. 大明又找到當時的銷售公司以事證逼問,他才透露是建商和他有簽銷售保密條款,將銷售的36戶,每戶土地及建坪統統少個3%,作一張假的面積表來賣房子,讓客戶信以為真地簽約付錢。而且其它銷售的建案也是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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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7
回覆 家庭律師 的發言內容: 當初簽約時沒有調地籍資料來跟合約上的坪數比對,因為是首次購買預售屋,經驗不足,所以相信建商所寫的坪數. 建商的合約上面寫地坪約" xx.x坪", 是用"約"而不是明確寫出地籍上面的坪數. 網路上看了一些相關的坪差糾紛,有些建商是會在合約上故意少寫2%,這樣交屋後實際坪數就會多出2%, 建商可以按照合約來收取這2%的坪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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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4
2年前買了一戶透天預售屋,最近要交屋了發現建商在合約上面的土地坪數少寫2%, 跟原始的地籍謄本上面坪數比起來是少了2%. 交屋時要多付這2%土地坪數增加的費用,同社區的其他戶也是遇到同樣的問題. 建商在合約上故意少寫2%的土地坪數,交屋後建商就可以多收2%的土地坪差費用,請問建商這樣的行為算是詐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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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