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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c++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3-04 | 最近登入:104-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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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敝姓蔡 在今年104年一月三日時在騎車回家途中,在道路上因前方車子煞車,而右側有2台汽車前後並排停車,當時我車速約30~40,所以我有慢慢的煞車騎至另一車道。 在騎至另一車道時,後方有台汽車,撞到我的摩托車,導致我車子向前滑行撞到前方要煞車的車子,並倒下。然後撞到我的摩托車的那台汽車,就跑走了。 那裡距離紅綠燈尚有約20公尺距離。現場有一位先生有看到撞我的車子的車牌號碼。 而當場有報警,請警察來做紀錄。並留下我撞到的鄭姓車主和我的資料。而看到撞我車子的證人先生,有答應要幫我作證。 回到家時,又去了醫院作檢查,醫生有說是右腳有挫擦傷,並申請了診斷證明。 約在一月中時,警局負責此案的唐警員,有打電話通知說,找到撞到我的車主了,並叫我和鄭姓車主到派出所詢問相關事項。 可是那位黃姓車主說,他當時是把車子借給朋友陳先生。 於是唐警員,有另外再詢問黃姓車主,他那位朋友陳先生,當時陳先生說他會負責賠償。 一月中左右因家父過世,在處理喪事,所以沒和撞我的那位陳先生連絡。 二月時有聯絡到撞我的那位陳先生,他說他很忙要加班,沒有空。三月時找陳先生要處理此案時,也是說,他沒空。而一拖就拖到現在四月。 找了負責的唐警員,卻一直說要我們三方先去申請調解。當二次調解不成時,再提告。 負責的唐警員,叫我去申請『交通大隊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然後到區公所申請和解。 交通大隊因為唐警員,還沒把當時肇事的黃姓車主的朋友,陳先生資料上交,所以在『交通大隊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有一欄是空白的。 導致一天的時間都在跑交通大隊 >> 交通分隊 >> 派出所,無限循環。 最後到區公所申請時,承辦的負責人員說無個人資料是無法申請調解的。 而聯絡撞我的陳先生,一樣是說是沒時間。   請問律師,遇到這個問題,請問我該怎麼解決呢。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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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