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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包小腸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3-04 | 最近登入:104-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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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4/13於學承電腦,在服務人員告知學費每月3000元,還能另外每月申請政府就業輔導補助金3000~9000元的情況下簽定下列合約: 信貸申請書/契約書(有學生證與健保卡影本,無身分證件影本)(36期,每期3000元) 補習服務契約書(修業時間為104/4/19至104/8/19,開課日為4/20) 排課表 報名費100元 現在感覺受騙簽下信貸,想撤銷以上所有合約,想請問: 無身分證件影本情況下,信貸合約是否成立? 如果已成立該如何撤銷? 現在撤銷是否違約?需要付違約金嗎? 該如何確認合約已撤銷? 個資與當時簽訂之合約紙本是否該取回? 需不需要印上作廢或是撤銷等字樣? 以上麻煩律師幫忙了,謝謝! ----- 4/14早上9:00打去遠東商銀詢問 服務人員說“目前完全沒有資料”,但我除了要在之後照會中拒絕,還必須要跟補習班取消課程才算完成 請問除了取消是否還需要跟學承要求其他後續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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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