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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oc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5-04 | 最近登入:104-19-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做滿6個月,目前已離職,離職時,沒有在10天前告知大老闆,只告知小老闆,但有做好交接事宜,雇主也同意我的交接,告知大老闆不做,是在前1天前告知的(週四說做到週五)但大老闆聽到後,叫我現在走,要扣我薪資做為賠償(知道這是不合法的→沒有多反駁他),但事後雇主真的不願意付我最後一個月的薪資,說是要我補貼他,沒有在10天前告知的賠償,算完我還要賠償他800元,也已跟雇主溝通過,雇主盡然叫我去投訴,他沒再怕...那想請問要準備什麼資料?!要去哪邊投訴雇主?!我沒10天前告知,但有做好交接,這樣我還會有什麼責任上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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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9
在公司做滿6個月,想要離職有口頭跟合夥老闆說過,可是大家要我忍耐,其他員工已有跟老闆透露我想離職了,過了10天後我中午跟老闆說要離職,離職單也給他了,我問他我要做到什麼時候,他反問我,我說做到這個星期五(說得時候是星期四),他怒了他說好阿1.你做到月底2.現在走可是我要扣你薪水。我就做到下班,把該交接都交接好了,也寫好了交接事項,確定有交接好就走了。去領薪水的時候說要扣6個月的提撥6%扣完我還要補他2千多元。第一我真的應該讓他扣薪水嗎?!合理嗎 第二他說我是惡意離職?!我會被告民事嗎 第三我需要給他補償嗎?!怎麼補償才算合理  
瀏覽:456
日期:10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