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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6-04 | 最近登入:104-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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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星期和汽車發生車禍 我騎車直行對方從對向迴轉 當下有報警  之後救護車有來 有幫我做些簡單傷口處理並在文件上註明受傷位置 但我沒上救護車去醫院 事後想和解對方裝死不回應 想請問我現在想去補開驗傷單 傷口都還在 可以從當時的文件上去證明 我的傷口是車禍所致嗎? 如果我想用這份驗傷單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在法律上有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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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