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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高高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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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債權銀行申請法院支付命令,但是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經由家人代收,但我實際上並未收到,也是近日才得知有支付命令。現在也超過20日異議的期限,請問我該如何做? 而且對於其中本金9萬8,利息累積高達17萬以上,合計高達21萬以上,是本金2倍了,身為家庭主婦的我,沒有收入,但名下仍有儲蓄型保險和勞保(由先生支出),請問會受到什麼樣的影響嗎?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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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