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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1-04 | 最近登入:104-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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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04 4/20號巨匠美語報名,那時候迷迷糊糊填寫了遠東銀行的信貸,信貸金額88500 , 每月3688/24期。那時候支付了訂金500元,但離開時卻沒有給我任何的收據方面,只有一本介紹巨匠的課程方面的書。回家有跟家人討論,發現其實信貸很複雜,要求我馬上取消隔天4/21號  我向遠東商銀申請了 信貸暫緩,並錄音說明內容為:{我於4/20辦理一筆信貸,想註銷(但遠東方面是說 不能由我單方面去註銷,要跟補習班填寫資料後才能申請動作),故先申請暫緩,只有我同意放款才能去有後續動作,補習班方面想申請都不行。} 那時候有一在確定補習班是拿不到貸款費用了,所以今日晚上去補習班跟他們商量是否能讓我取消信貸。 我之後自己準備了一份存證信函,內容為: 敬啟者:本人於民國104年4月20日至貴補習班參觀巨匠美語之補習課程,並於參觀當日即與貴補習班簽具補習契約書,因本人覺得貴補習班課程費用過於昂貴,遂於該契約簽具之五日審酌期間內,函請貴補習班解除補習契約,實為感德! 我有幾個問題,要麻煩律師們幫我解答 1.已申請信貸暫緩,但補習班一再拖延時間,不同意申請註銷,   我該怎麼做呢? 2.續一,如果我一直不同意貸款給補習班,我會不會有什麼風險呢? 3.如果補習班要求註銷時,還必須賠償一成費用,   我可以拒絕嗎? 拒絕理由是消費不成立,所以不需支付違約金。  訂金方面我也可以不要了。  感謝律師們解答,如果今天晚上沒有申請完成,會先在22號寄存證信函到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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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