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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狀況:我機車直行欲左轉,到路口發現需要待轉,將偏左車頭拉回,當時就被對方汽車撞擊在地,對方至100公尺才停駛 我方撞擊點為右側後端,對方撞擊點為左側駕駛車門 調解時,對方拿出分析表,上寫著我向右偏行不當,對方完全無肇責 我很疑惑,路口監視器很明顯他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加上旁邊無車為閃及車輛,也無立即煞車,為什麼是完全無肇責? 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只拍到他車速過快靠近我的時候我正好把車頭拉回,看似很像我向右偏行的幅度很大,可是路口監視器看得很清楚沒有,但我又不能調閱索取,路口監視器我只能跑警局看,我看第一遍警察就說不要一直來看! 我人車損傷,對方車損,但我真的很不服那分析表的結果,若對方告我,我該如何處理? 我認為我確實向右偏行有錯,但對方為何完全沒錯? 我只是個學生沒經驗,現在很困惑,請各位律師大大幫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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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