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和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3-04 | 最近登入:104-24-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熱心的律師: 日前在高速公路等待下交流道的時候,被後方車輛推撞,有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與行車記錄器佐證,對方100%肇責 因為聲請調解還要半個月以上,目前對方保險公司一直不肯出錢(15年老車,修車廠估計修復費用50多萬,保險只願意用殘值加一點談,車子無損壞到不可修復的程度),談判陷入膠著,我方不想繼續浪費時間,想走法院流程保障權益   想請問: 1.需要準備甚麼資料?目前想到事故初步判定表,車廠的預估維修單據,車體之外的預估求償單(精神賠償之類) 2.大概走法院的流程(網路上可以找到一些,不過好像都不完整) 3.如果只有民事需要賠償(有去醫院檢查,人沒事)需要請律師嗎(有請跟沒請的差別,律師費用可以讓對方付嗎)?謝謝
瀏覽:973
日期:10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