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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包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4-04 | 最近登入:104-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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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藥局擔任藥助3年多,日前因預產3/21,和公司說做到2月底,3月開始休息,當我要和顧主請領產假薪資時,顧主卻說我是要離職的,他可不必給我產假和薪資,但依規定顧主不是應該要給的嗎? 中間協調後有給我產假,目前也還在產假期間(3/1-4/25,共8週),在4/10有領一次薪資,但薪資卻是勞保申報的薪資,不是依我每個月實際領的薪資(月領23500元,勞保是19237元),而且還被追討工作3年多期間少扣的勞健保費(勞健保費是670元,顧主都扣500元,是每個員工都是),還說公司的盤損都沒扣了,這樣是合理的嗎? 顧主有到勞工局申請調解,也有寄存證信函給我,那我該如何處理? 而我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顧主也因為認為我是要離職不讓我申請,那我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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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