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drali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8-04 | 最近登入:104-29-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話說政府德政 近年申報所得稅,只需在家中下載財政部軟體,用自然人憑證就可申報完成。 去年報稅時,因太太有兩個前夫的小孩,小孩歸前夫的家人撫養,但在財政部的下載資料可帶入兩個小孩的資料,未注意就把兩個小孩申報扶養,之後太太前夫的家人似乎有去稅捐異議,稅捐來函補稅,並也繳清稅款。但太太前夫的家人卻又去警局告我們夫妻偽造文書罪,有去警局做筆錄,今天收到地檢署的傳票。 請問這樣構成偽造文書罪嗎?檢察官會起訴嗎?  
瀏覽:748
日期:10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