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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倫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9-04 | 最近登入:104-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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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我是在女友家幫忙工作的,她們家是在賣一些藝術品等小東西!而今天一位客人因為似乎認為我對他服務不周到 (但我們對每個人都是如此的)便大聲咆哮,並出言謾罵三字經,問候我的父母等不堪字眼 並且還恐嚇說:[他是在地的,不要被他遇到]!同時還將商品丟向我及其他人員!(人被丟中,商品也壞了)我們有錄影錄音存證!我很氣憤,想提告;但重點來了,我們賣得地方只是鐵皮搭建的並無門排號碼!(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只是地址是用住家那邊去登記的)我想問說:一.這樣提告會贏嗎?(公然侮辱 恐嚇 傷害 毀損)二.我們的小店會因為沒門排,被認定為違建嗎? (27年前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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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