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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王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9-04 | 最近登入:104-30-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有人在自己部落格寫的事,不是事實,可以告對方偽造文書嗎(已過六年)請問,我上個月有告對方詐欺,兩個禮拜前有開過一次偵查庭,我要向對方精神求償(訴訟狀只有寫規還物品或金額)可以嗎如果可以求償精神賠償,是下次開偵查庭提出,還是在寫一次訴訟狀提出民事求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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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