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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104-05-05 | 最近登入:10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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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們有一戶社區住宅已多年未使用,日前開始著手整修準備入住,當初我們房屋設計是將房屋後方設計成車庫,而位於我們房屋後方的對面住戶,長期習慣將自家車輛停於我們車庫大門前 (停在路上),導致我們無法正常進出。 於是告知該戶請勿阻擋在我們車庫前,但對方表示,我們將房屋後面設計為車庫是不合理的,車子應該要停在自家門前,並表示社區中多數住戶都是停在家門前的。 在此補充,此社區中並非每一戶都擁有空地可以改建為車庫,大多數住戶的前後方占地都很小,不足以停放自小客車,所以其他人把車停在門前,其實是占用了部分的公用道路的,但此情況好像變成該社區中約定俗成的自然現象。 雖然我們有請警察來協助,但警察表示他們沒有強制力可以執行,社區道路上也沒有劃紅線,且該戶鄰居並沒有想要把車輛移走的意願。 想請問,關於我們車庫的設計,有法律規定不可以在自家後方嗎? 另外,因為他人占用了公用道路,導致我們無法由自家後方車庫進入,有無強制力可約束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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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