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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聖賢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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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今年1月在工廠大門外站在那裏抽菸
突然一台休旅車倒車撞到我
那時候的時速蠻快的
又陸續撞倒好幾輛機車最後卡在別台汽車上面(這是後續作筆錄聽警方說的)
那時候我的右手受傷去醫院檢查有粉碎性骨折而開刀
之後對方保險公司說這台車的車有保很多保險
手術費跟住院費保險公司幫我繳清
靜養到今年5越打算跟對方和解保險公司說後續看診的醫療費用跟薪資保險公司會付
但是我的右手有後遺症保險公司說這個不在他們範圍內
但我工作要出力現在都沒辦法搬重的東西
那我可以要求肇事者求償我的手的後遺症跟精神損失嗎
可以的話多少才算合理
我第一次碰到這種問題想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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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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