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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熊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5-05 | 最近登入:104-05-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昨天晚上回大樓地下3樓,要停機車,(跟大樓承租的機車停車格,"必須"通過平面機械停車台的下方,)此時看到車道上有個人在收風管,他也有注意到我,我發現我機車位前方的機械停車設備,前一個使用者並沒有按復原按鈕,因此無通路過去停車,所以我確認了機械車位裡面沒有人之後,案了復原按鈕,之後發現某汽車上升狀態異常,好像卡到東西一樣,案了緊急暫停,發現這台車子,車門沒關,右後車門毀損,破璃破裂,我跑去問旁邊的人,這是你的車嗎,他說阿,門忘了關,於是他要了我的電話,他說要去查一下肇事責任,今天跟我聯絡,說我們各有錯,一人負擔一半,請問我應該負擔幾成責任呢?(平面機械車位可停三台車,           左上右上左下是車位,右下是復原後的通路,(旁邊還貼,車台下方禁止通過,但機車位也是大樓租給我的)我只是個剛出社會的年輕人,經濟狀況連自己生活都已經負擔不起了,別說幾千塊了,連幾百元要籌出來,都要跟朋友借,該怎麼辦才好。  大樓本來建照只有汽車位,後來私劃機車格,所以並無保險,大樓也完全不負責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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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05
本大樓有些啟動器旁邊有貼 ,離開請復原,的紙張,但我這台沒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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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