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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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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接到手機電話促銷一開始就說是電信回饋送手機後來才得知是台萬大哥大電信賣智慧型手機 還要綁約3年 當初我在電話裡面口頭答應了, 也收的手機,但門號未收到。
卻事後反悔 不想再辦因其通話全程都有錄音 且已經收了手機
對方說不簽 就會有違約金的產生不然就要以詐欺之刑事案件處理.請問我能如何是好? 但我有簽收也有給證件
彈給的證件影本有註明抽獎用,不得其他用途及不得申請門號。該怎麼處理呢? 請法律達人幫幫我. 謝謝><
請問手機門號不用,讓他自己停掉,需要負責什麼責任嗎?
對本身有何不利嗎?
如手機遺失,是否可以不用負責任?
手機門號都沒用到
但手機門號附贈的手機已拆封,但未用。
請問如何處理
謝謝回答
瀏覽:545
日期:10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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