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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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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小弟前幾天收到警局通知單去報到後是因玩BET365網路運彩所以被傳喚並做完筆錄因為匯入對方銀行的資料紀錄
所以我也承認有進行網路賭博但總結是輸的想請問各位再來我會收到檢察官的傳訊還是直接起訴判刑呢
我沒有前科 我只是賭客這樣會被重判嗎(會依賭多久 金額大小來判決嗎)
因為玩的時間有點久 大約5年了雖然總結是輸的但加總起來匯入金額還蠻多的(可能超過一百萬)我使用的銀行帳戶會被凍結嗎還是我名下的其他帳戶或資產會被凍結啊很擔心後續可以幫幫我解答嗎
在此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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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25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只是賭客,只會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點錢而已。
你自己的帳戶與賭博無關,不至於被 ... (恕刪)
非常感謝陳大律師的回復和幫忙
讓小弟放心不少
但我在新聞有搜尋到
有個判決案例是會追繳賭客的資金的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434500
換言之檢察官和法官也可以這樣判決嗎
如果真的如新聞所說
那先凍結的是賭客匯入賭金的該銀行帳戶
還是名下所有的帳戶和資產呢
感謝您的寶貴時間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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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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