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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ennieiscut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4-06 | 最近登入:10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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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我是做小生意的,昨天客人來買東西,過沒10分鐘回來,說裏面有小強, 我們很有誠意的道歉和賠償他,(他買了麵包和飲料,飲料全喝了,麵包也少了好幾個, 拿發票示意全額退,我們也是一直道歉,但他隨後立刻op社群網站,除了透露店名,也 ?髒話”媽的”,請問這有涉及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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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