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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6 | 最近登入:104-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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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警察來我家 給我一份毒品防制條例--證人的通知書 接下來並把我帶回警察局 途中警察告訴我 現在去警察局指認那些人以及驗尿做筆錄(我心裡想說拿K他命而已,了不起就吸食)到警局後我先被驗尿.驗尿結果為陰性,接著叫我我看照片中的人認不認識,照片是拿毒品的過程(上車跟下車而已)問我上車的那個人我認不認識,我就說我認識,叫XXX 接著開始做筆錄 筆錄內容大概就是問我甚麼時候開始接觸毒品,多久使用一次毒品,怎麼連繫藥頭以及電話內都怎麼說,之後問我當天是我撥打電話叫毒品嗎?(警察有我通聯紀錄確實是我的09XX號碼撥出),我都回時間太久我真的忘記了..之後一直反覆問我到底是誰打電話叫我不要裝死筆錄做完後警察說 電話不是你打的就是妳朋友打的,你現在不說我還不是叫你朋友來問,推來推去有意義嗎? 還說檢察官到時候應該會給我傳票,叫我開庭的時候不要亂講話接著載我回家並載我朋友去警局..我不知道警察有沒有監聽譯文,也不知道那個販毒集團到底有沒有被抓..我擔心的是電話是我打的,但是去拿的不是我,這樣我會有甚麼刑責嗎?或是有機會被起訴甚麼罪名嗎? 真的很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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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