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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嫻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6-06 | 最近登入:104-16-06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各位律師你們好:因為有大陸朋友要跟我合作幫他訂購台灣食品,請我當中介,訂貨繳款,但因為台灣大陸匯款手續費互相都扣很多, 他提議要借我提款卡,直接用他的卡片在國外提領,但我怕有糾紛出現,打了一份使用授權,不知道這樣是否合法或是有無成立,需要公證嗎? 非常感謝以下是授權書內容:
委 託 使 用 授 權 書
茲授權下列代理人使用此金融卡進行提款、轉帳等交易操作,並代理訂購各式訂單,其無需負責以下因由:取消訂單及因帳戶無匯入足夠款項未能即時繳納訂貨款等訂款問題,責任皆由本委任人負擔。
金融卡戶名:
金融卡卡號:
金融卡銀行:
代理人姓名(Name):
代理人護照或身分證字號(Passport/ ID No.):
國外/內住址 (Address Abroad):
委任人姓名(Name):
委任人護照或身分證字號(Passport/ ID No.):
國外/內住址 (Address Abroad):
代理人行為效力直接及於本人並不負需負使用責任。
授權人簽字(Principal Signature):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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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16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要把自己的提款卡交給別人使用。
二、如果對方把你的提款卡拿去做壞事,實務 ... (恕刪)
律師先生,謝謝你的忠告想請教對方的提款卡若交由我使用,有立上述授權書的話,我有其他風險嗎? 非常感恩
瀏覽:594
日期:1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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