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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6 | 最近登入:10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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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現在傳票還沒來,所以我們想先提前瞭解看看,看可否讓男方比較沒事,幾個禮拜前,有打給一個律師問,他說開庭講和解,然後叫男方去辦緩起訴就可以了,這樣就沒事了,這是真的嗎?如果檢察官不讓他辦緩起訴,那我們這邊還是做些什麼會比較沒事,這一定會被關還是不一定?還是可以申請社會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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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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