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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C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6 | 最近登入:104-22-06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 想請教如果夫妻雙方已多年無法好好相處 (沒有小孩), 都是各過各的生活 (雙方無不良嗜好,女方無外遇), 或是女方配合男方行程, 因男方觀念是女方必須依照男方的要求或是觀念過活! 男方也多年未到女方家, 對於岳父岳母更是好多年未過問. 女方長期幫忙照顧生病父親, 再一次爭吵(只因女方不照男方觀念過活, 下班必須馬上回家不能去其他地方等等), 之後女方搬回娘家照顧臥床父親. 至今分居兩年, 雙方僅有四次聯繫, 僅是女方詢問何時願意辦理離婚之時才有連絡. 此外男女雙方並未有任何聯繫.男方也承認雙方無法好好愉快相處, 也曾經同意簽字離婚, 雙方並口頭告知離婚條件(雙方不拿對方任何財務), 但是之後男方以忙碌理由推拖不願去戶政辦理手續, 並改口說只要女方改變, 男方願意再接受女方.問: 女方無法與男方再繼續共同生活, 更無法接受大男人主義, 提出離婚, 但男方因不願留有"離婚"記錄, 堅持不離婚.  女方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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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20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已分居兩年,期間亦少有聯繫, ... (恕刪) 林律師謝謝您的回覆! 關於"蒐集雙方婚姻確已不適合再持續之相關證據", 雙方並無任何聯繫, 分居前的生活互動也很少有互動, 頂多我配合夫家的活動, 但是我與他本人沒有太多互動. 而"雙方婚姻不是合再持續之相關證據"有哪方面可以蒐集?或是可以提出的呢? 麻煩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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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