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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2-06 | 最近登入:104-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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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律師大大: 我於3月時購買預售屋(透天),當時已經接近完工 5月底初驗時剛好遇到梅雨季,房屋有多處漏水 漏水情形:1F客廳牆面、2F廁所牆角、2F天花板、3F天花板、3樓上四樓的樓梯間 、1F/4F 窗框滲水 建商有請抓漏公司來處理,處理過後依然漏水 經測試發現是牆壁內的排水管有兩支管子有破洞 我認為這應該屬於重大的結構瑕疵 請建商將牆壁打掉確認,建商說打掉會破壞房屋結構強度 現在又找第二家抓漏公司來處理,要使用藥劑倒入管內填補(師傅說保固三年) 房屋總價 910萬,目前已經付了兩成 182萬+10萬代書費總共192萬 我現在有幾點訴求不知道可不可行 1.防水保固延長:2年延長到6年 2.總價減少:我想請建商折價 50萬 3.最壞打算解約:退還19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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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