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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啾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2-06 | 最近登入:104-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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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 【女方薪資約1萬/男方薪資3-4萬】 1.女方為了照顧孩子選擇助理工作但薪資較低 ! 2.女方在2年前已自己名義購買定存/最近購買女方/孩子的保險(男方不太知道) 3.孩子全由女方照顧.上下課親自接送.孩子放假也帶去上班.放假就帶孩子去玩/回娘家 4.男方有給生活費(男方薪資月領兩次!1號領的男方全保留!15號由公司匯入銀行(2萬7到3萬不等)在由女方提領!女方領取錢後需在給男方4000為15天生活費!!手機費与其餘支出女方需負擔) 5.男方無照顧過孩子一天或出遊一次!(都跟朋友喝酒/釣魚/出門/看電視/玩手機)在家也無分擔過家事 6.女方日前在男方手機發現多張女子照片!還有聊天紀錄有曖昧對話(如:下次能不帶套嗎/大力點比較舒服/房間號碼/互稱寶貝) 以上 能否直接向法院提離婚訴訟?女方擁有監護權機率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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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