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宏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3-06 | 最近登入:104-23-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你好 想請問一下 這兩篇新聞 為什麼一個有罪 另一個不起訴 因為我也在遊戲中謾罵 但是我並沒有指名道姓 就是沒有特別對哪個遊戲角色 或是 玩家的名稱 進行謾罵 我說的情緒性的字眼 包括 (死用4代替) 辱罵內容有 你媽4拉 草你媽b 就是完全沒有提及任何遊戲角色或是他們的玩家名稱 請問這樣會構成 公然侮辱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23/634094/applesearch/%E8%BE%B1%E7%BD%B5%E9%9B%BB%E7%8E%A9%E9%9A%8A%E5%8F%8B%E5%BB%A2%E7%89%A9%E3%80%805%E7%B6%B2%E5%8F%8B%E9%81%AD%E9%80%81%E8%BE%A6 http://udn.com/news/story/7321/894152-%E7%8E%A9%E9%81%8A%E6%88%B2%E7%BD%B5%E9%9A%8A%E5%8F%8B%E6%99%BA%E9%9A%9C%E3%80%81%E5%9E%83%E5%9C%BE-%E5%85%AC%E7%84%B6%E4%BE%AE%E8%BE%B1%E4%B8%8D%E8%B5%B7%E8%A8%B4
瀏覽:567
日期:10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