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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2-07 | 最近登入:10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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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原擔任家中開設之有限公司負責人,最近更換成先生的弟弟擔任(先生完全退出,無擔任股東或其他公司職務),但之前公司在銀行有借款,我先生因擔任負責人,所以為公司借款之保證人,負責人變更後公司一直沒有通知銀行變更保證人,這樣我先生需要負擔公司債務嗎?可採取什麼行動保障自己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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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