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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達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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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背景]
生母早年失婚,目前獨居. 生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年.
生母早已退休失業,財務狀況很糟.無固定收入,無存款(欠卡債),無不動產/動產.年初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與相關福利補助(租屋補貼,生活補貼..etc).台北市內湖區社會局回覆不符資格. (因申請人與其子合計的存款超過相關規定 i.e. 250+25 = 275W 規定)
生母認為申請拋棄親子關係,可排除資格不符要件. 請問該如何辦理??
[補充說明]
一子未婚,戶籍還掛在生母租屋住所.然而一子已多年沒有提供任何供養金,也無任何實質扶養行為. (不相往來)
一女已婚,每月提供1萬供養金,然而已無力再提供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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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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