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祥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07 | 最近登入:104-13-07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安安 本人想問的問題偏多,請耐心讀完   事件經過: 日前在購物網上收購商品,遇到有人回應說要賣,但要用line討論交易。使用line交談後,不疑有他就匯款給對方了;對方說為核對是否有誤要我提供個人帳號給他,也不疑有他的給了,;數日後尋問對方出貨沒,對方說有但提不出出貨證明,也不斷回避,才驚覺受騙。 打給165專線,專員說確定被詐了直接幫我聯絡轄區派出所做報案,也有去製做筆補證據錄簽立三聯單了。   由於極有可能是被集團,使用人頭戶行詐固提問: 一、日後抓到人(人頭or車手)出庭做證地點會是在那?(會不會北部報案南部出庭) 二、出庭時需要準備那些費用?是否可以申請補助?(如交通費) 三、可能需要出庭幾次?(如果沒法出庭是否要請假?) 四、日後因工作因素搬家,是否要通知派出所及法院修改文件收件地方? 五、由於有把個人帳戶給對方,是否有可能被當人頭戶?是不是要自己去停用帳戶?   問題多,感謝解答  
瀏覽:392
日期:10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