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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8-07 | 最近登入:104-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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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是各自判斷是否成立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唷!不會因為有人先說所以後說的就沒事。
不好意思,如果個人版Facebook公開的貼文中,在留言區放上這段話會有法律訴訟問題嗎?
Don't selling body to exchange cash
跟發文內容無關,只有留言。
會有影射問題,告訴乃論之類的問題發生嗎?
瀏覽:372
日期:10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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