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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逼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2-07 | 最近登入:104-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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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網咖的早班職員(上班時間8:00~16:30)
有位客人包八小時 7/15 AM 1:38 ~ AM 9:38
我早上來這位客人A在自己位置上睡覺,
客人A時間到還再睡,但我沒趕他,
在 AM 11:32 時另位客人B指定要開該台,
所以我去請客人A起來,但客人A態度不是很好,
叫一次沒起來,我第二次請他起來有大聲斥喝說:
「動作快點,下次再這樣就不給你開台!」
第二次去時我有帶著掃把(沒拿畚箕)
是要清理他製造的紙屑跟灰塵,
客人A看到我拿掃把可能有點嚇到,
但我並沒有把掃把舉起來揮舞或是作勢打他,
客人A第二次就起來並要離開。
客人A走到門口時一直回頭在瞪,
我問他在看什麼(台語)音量較大聲
然後走向他,幫他開門
跟他說:請你離開
這過程中我都沒說髒話,也沒有跟他肢體的碰觸。
約莫15分鐘後,客人A就帶警察來要告我恐嚇
店內有監視器,客人B也在旁邊看到一切經過
警察沒有盤問客人B,
只大約問了我經過然後要請我去做筆錄,
也希望我能調出監視器與客人A的消費記錄。
明天7/23就要去做筆錄了,我要帶監視器紀錄去嗎,覺得有點麻煩??
客人A根本沒有任何得證據,沒錄音也沒錄影,
我可以不去做筆錄嗎?
我真得會被告得成嗎?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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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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