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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3-07 | 最近登入:104-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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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律師您好, 先謝謝您的回覆. 另外您寫了一段話讓我深受感動 "本人對於律師執業秉持的信念: 希望能用最誠摯的心,幫助需要法律協助的朋友們" 我的狀況如下:想詢問有關之前有關金大業旗下金連網一案的事. 我的問題在於投資後,除了被騙之外,原本為了取信於我們的月退金,也就對方公司每月保證之月退金亦被業務挪用.原本已有去地檢告詐欺,侵佔,背信等,地檢發回不起訴,因本人不服,之後相關侵佔,背信改由至業務出生地再度發審,目前已開過第一次偵查庭,想請問律師..接下來我們讓怎麼處理?相關處分書或陳明狀是否需要貼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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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