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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Emil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8 | 最近登入:106-29-1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我是一位飯店櫃檯人員, 106/12/29的時候飯店來了兩位來詢問住房的客人, 由於當時時間已經是早上約6:00左右, 於是我依照公司的規定及程序告知客人, 如果以住宿方式計費, 比較不划算, 以休息方式來計費看要住幾小時再來計費比較划算, 但不知是否客人誤解我的意思, 其中一位男性客人突然對我大聲辱罵三字經, 還有破格女人等等不堪的字眼,還在我們的櫃台桌子上多次大力拍打, 整個過程大約有10來分鐘, 過程中我不斷想好好解釋, 但這位男性客人一直用大聲辱罵以及拍桌來打斷我的話, 我感覺受到言語暴力心理受到侮辱, 現場只有我以及兩位客人, 櫃檯的部分有監視器, 現場沒有證人只有監視器影片可當證據, 請問這樣我是否能以公然侮辱以及毀謗對這位男性客人進行提告呢? 再麻煩律師撥空答覆!!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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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12-29
趙律師你好,我發現我老公跟一個女生用line聊天,聊天內容兩個人互相叫對方老公老婆,而且晚上曾經約出去外面見面,不只一次,內容很曖昧,還有看到我老公問她經期來完了沒,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性行為,聊天內容已經被我截圖下來,這樣的聊天內容可以作為提告妨礙家庭的證據嗎? 對方也是有老公小孩,而他也知道我老公已經有家庭,如果我想提告,要先到警察局備案嗎?還是要怎麼做? 請妳幫幫我,謝謝
瀏覽:578
日期:104-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