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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08 | 最近登入:10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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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地點:台中市大里區至善路和慈德路口 事故時間:2015/07/26 事故概述: 當時我要行經至善路口往仁化路口直行 對方從對向要左轉 我反應不急撞上 撞擊點是我車頭對 對方車頭 當下我騎50左右 已經過半個路口對方才要左轉 撞上。 今天初步研判表出來了 對方:1.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2.無照(未達考照年齡) 我方:1.未注意車前狀況 我在這邊想請教各位律師 Q1:這樣肇事比例 大致上多少 無照真的沒有比較重嗎? 普遍民間認為7:3 8:2 對方車子維修19000已經自行修復 而我方80000 未修復 對方說不用我負責對方的車損 但是只願意賠償我30000元且未告知我就先行修好車。我要求對方賠償車損 財損(安全帽)和 一個月留職停薪的薪資總共110000。對方不肯的話走調解委員會我勝訴機率大概多少? Q2:調解委員會會有委員能夠判別說誰錯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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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