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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辰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8-08 | 最近登入:104-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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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我是7-11員工,今天組長告訴我說我被客訴,那位客訴我的人是我們門市的送貨司機的前女友,因為那位送貨司機跟他前女友都很喜歡在網路上po文,所以他們常私底下再理論,那女的封鎖那位司機,但他忘了封鎖我,所以她認為是我把那些文章給那位司機看,但我有給他看過一次,其餘都是那位司機和他前女友的共同朋友給他看的,那女的要我跟她道歉,但我覺得很莫名其妙,所以沒去理他。沒想到這幾天他開始找我麻煩,打電話到聯合服務中心去客訴我,說我臉臭,但在他們交往的期間那女的長跟那位司機一起來送貨,她也都沒來門市找我買東西,而且他只是司機的女友每次來他都坐在車上我也沒必要去跟他打招呼或笑吧,距離他來找我買東西已經是快1年的事情了,他買東西的次數我都算的出來,幾乎是0,況且他們已經分手快2個月了,根本不可能來找我買東西或看見我之類的。請問這樣我可以告她毀謗或什麼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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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