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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l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1-08 | 最近登入:104-31-08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我去了對方相簿網站 說了 且用了對方照片當大頭貼
XXX欠錢就要還 不要逃避 這樣很丟臉!
可是欠錢是事實,且有錄音存證,他要還但是又反悔
之後對方說已保留證據,我想不妙所以之後刪除對話
這樣違反什麼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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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2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單純催討債務,無其他侮辱、誹謗情事,並未造成對方名譽之貶損,不會構成公 ... (恕刪)
您好:
那使用對方大頭貼照片是否構成侵權等行為
瀏覽:264
日期:104-08-25
您好
最近常接到應召女子或其他情色電話騷擾
說我有叫小姐什麼的,甚至小姐還到我家樓下,但本人從無打電話給情色業者,似乎是有人惡搞,也猜出大概是誰!
這樣該怎麼辦?
瀏覽:408
日期:104-08-21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先報警處理,由警方聯繫來電者,看看是在哪裡看到訊息的,例 ... (恕刪)
林律師您好:
今天又打來了,我問了來電的人,說是從LINE提供我的電話,問了名字,對方竟然用我的名字註冊LINE,
這樣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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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21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看看有沒有辦法加入該LINE,或是拜託對方把收到訊息的紀錄給你,蒐集該LINE再散 ... (恕刪)
林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耐心回復
今天已去過警察局,但是警察在了解之後,因為無法證明是誰做的,如果猜測只是誰,無證據報案的話
說亂告的話警察說會造成誣告罪,所以沒有報案了,而打電話過來的情色業者每次都不同人....
業者也說絕對不會公布客人的資料...
在查詢妨害名譽罪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條,還有一些網路上的案例之後,好像礙於通保法的關係
警察調查IP等網路資料好像要刑期大於三年才能調查,可是個人資料保護法,似乎要有營利相關,或者有利益衝突等等...才能達到三年以上的罰則,如果只是算惡搞的話這樣有辦法告人嗎??
再者因LINE為私人對私人的好像沒有達到公眾散佈的問題,這樣是否有可能誹謗等等...
瀏覽:408
日期:10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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